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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中考试,作为高一唯一一个实验班在年级排名并不靠前。
老徐也没有过多生气,毕竟我们已经默认是理科班了,且理科成绩平均分是全校第二。
不得不说在全年级十三个班级,能够排名第二还是可以的。
期中考试,班级第一是秦歌,虽然我的成绩依然是一塌糊涂,但是秦歌的成绩颇以为荣,总成绩年纪第五,包括文科。
说起文科,就不得不说了。
政治老师上了三节课后,看我们这些学生刷题的刷题,刷的自然是数学、化学、物理、生物这些学科。
老师就不太想讲课了,这些学生不愿意听,他也没有讲的兴致。
再后来,化学老师小路直接占了政治课给我们考试,忘记说了,周三下午第一节是政治课,第二节是化学课。
最后的最后,我们都有一点后悔,为什么当初不好好听课,让小路有了霸课的理由?历史和地理,老师根本没给我们上过课,我想我们可以去教育局举报吧?不过,不上课有不上课的好处,我可以光阴正大的回头观察我心爱的那个他。
日子,白驹过隙,过得很快。
在光新中学,高一第一学期结束就要分科了,分科考试就是期末考试。
我们面临平生第一次抉择,选文科还是学理科?即使,老徐多次强调学理科的好处,比如那一句烂大街的“学好数理化,走遍天下都不怕”
,一天到晚反复的说。
久而久之,一班的学生超过一半选择了理科,当然也有一部分选择文科的同学,但是与选择理科的同学还是少很多。
我们害怕离别,初中离别的情绪仿佛还在昨天,不过半年又要再次感受这份心情。
虽然我知道秦歌会选择理科,但是我会和他在一个班级吗?离别的情绪里夹杂着一些不确定与怀疑,我决定去告白了。
我决定告白了,不再只是默默关注,我开始用各种零食收买秦歌的朋友。
我不再仅仅想坐在秦歌的前面,我想与他并肩挨着。
最后的最后,我越来越高调了。
全班都知道—方雅喜欢秦歌,方雅在追秦歌。
秦歌一直没有回应,我不知道他是“两耳不闻窗外事”
,还是故意忽视这些消息。
我微微有一些挫败,但是我还想试一试,试一试把这个窗户纸捅破。
那是一个晚自习。
我们的晚自习一共三节课,老师一半在第一二节课给我们上课或者考试,第三节课的时间交给我们自己分配。
第三节课,我早早的和秦歌的同桌换了座位。
等到第三节课快要结束时,我将一张纸条放在秦歌的练习册上。
上面写着:方雅喜欢秦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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